香港奉行的是英、美和英聯邦國家的普通法(Common Law)/案例法(Case Law)。在這些國家當然也有statutes,香港的statutes是Laws of Hong Kong,英國的statutes是 Acts of Parliament,但這些statutes的寫法和歐洲的大陸法 (Civil Law)頗有分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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